垃圾分类的意义

2019-12-3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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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的意义
    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事关人民生活环境、资源节约和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的指示精神,北京市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11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了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等重点内容,标志着本市垃圾分类进入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目前,全国各地的垃圾分类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具有“抗困”的性质,这就要求政府发挥整体作用,各地在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时普遍采用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实践表明,采购企业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可以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快速发展,但也给企业带来了额外的财政负担。如果政府减少或取消垃圾分类补贴,企业很难实现盈利,那么在全民真正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之前,垃圾分类工作可能会有一定的困难。
    为了打破行政成本不断增加和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政府引导企业的垃圾和回收之间打通,“全产业链”的办法:政府提供了在年初企业垃圾补贴;企业协助政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积极改造,整合和可再生资源的优化回收利用体系,实现自我“造血”功能,喂养垃圾相关的服务,从而使政府能够保证垃圾分类效果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和垃圾分类补贴的最终取消。
    1、 全产业链开放的意义
    垃圾分类是准公共物品,有害垃圾的收集和处置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具有明显的市场属性。因此,政府必须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引导企业实现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垃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技术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和权利参与不明确,导致垃圾输送,收集,运输,处理和触摸的方方面面回收;部分是因为一些废物回收价值是个人或小团体而去,并没有回收价值,对环境的危害是甩给政府和社会的一部分。
    在此背景下,政府引导企业打开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全产业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企业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重构回收体系,比如收集清道夫,将包装站和投资分拣中心结合起来,这样不仅可以实现产业链各环节的权责统一,还可以将各主体之间的外部关系转化为企业内部关系,从而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
    其次,企业整合,并通过自身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优化,不仅可以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效率和市场议价能力,而且还稳步推进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从而降低政府的社会成本;
    第三,企业不仅可以实现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真正有效结合,而且可以在垃圾分类补贴下降的情况下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降低政府的经济成本。
    第二,全产业链开放理论。
    严格的经济模型证明,公司获得通过垃圾分类的全产业链和循环是可行的。同时,该机型还显示,家庭的数量,以覆盖小区居民衡量企业规模的是获得垃圾服务成本回收和企业资源决定再生利益之间的平衡的能力的关键因素。朝阳区,以北京为例,结果表明:在垃圾补贴标准为18元/月/户和的约20万居民的前提下,企业规模平衡的80%,居民参与率。
    实际上,即使企业规模从一开始就达到了平衡点,政府也有必要在一定时期内提供垃圾分类补贴。一方面,居民参与率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另一方面,投资机械化、信息化、标准化等手段所带来的规模效应也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以朝阳区为例,当垃圾分类补贴为18元/月/户,企业规模为200000户时,假设居民第一年的参与率为20%,则将逐年增加15%,在第五年内达到80%的最大值。考虑到投资、技术和管理等因素对再生资源回收利润的非线性影响,实际业务中再生资源回收5年即可获得利润。然后,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补贴年收入减去实际回收利润,得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补贴的递减曲线。结果表明,第一年政府垃圾分类补助可在未来4年内逐年减少35%、28%、23%、14%,第五年最终全部取消。
    三、开放整个产业链的实践。
    第一种模式是“上游”到“下游”:在上游垃圾第三方企业资源的初始回收承担下游,形成一个闭环通过整合拾荒者等方式收回层次循环产业链。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智能恢复,“互联网+”等手段和住宅集成化程度高,因地制宜,并能够采取定点送货,上门回收,收集各种方式来实现旅游垃圾分类在源头,适用于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区。
    第二种模式是从“下游”到“上游”:原来从事下游资源回收的第三方企业承担上游垃圾分类工作,其中干垃圾采用门到门全分类回收模式,湿垃圾采用定期定点输送和定制小斗流量收集相结合的方式。该模式的优点是来源分类简单,可紧密结合再生资源生产企业的需要对干垃圾进行精细分类,适用于商品房、回迁房以及商场、学校、写字楼、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第三种模式是从“中流”到“两头”:由原来从事中流垃圾收集和运输的环卫中心成立第三方企业,同时承担上游垃圾分类和下游资源回收工作。该模式基于“大环卫”的概念,发挥了环卫一体化的优势,为城乡提供高效、同质的服务:一方面,环卫中心清洁人员可以通过环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延伸到居民区和社会单位;另一方面,环卫中心的运输车辆可以延伸到回收中心和垃圾处理设施,实现材料和能源的回收利用。
    随着深度的垃圾,整个产业链的内涵也有相应的变化应该发生:
    近期重点关注垃圾管理全生命周期,包括上游分类投放环节、中游分类收运环节、下游分类处理环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结合服务区的特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采取上述三种模式之一,打通整个产业链,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中期,内涵可以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延伸到产品的消费环节..一方面倡导绿色消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考虑节约资源,便于回收利用,从源头上促进垃圾减量;另一方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以经济杠杆促进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同时反馈垃圾分类处置成本..
    从长期来看,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原则,将进一步扩大内涵的产品及其包装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在一方面,倡导绿色生产,考虑节约资源,有利于在产品设计,材料选择,生产过程的恢复,促进垃圾源减少;在另一方面,垃圾税体系,以市场手段发展,促进废物减量和资源回收,垃圾分类和成本,同时培育过程。
    冯文,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北京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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