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回应社会热点 政府需要“给下文”

2020-05-12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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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进入2013年以来,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社会公平等方面的社会热点事件,公众密切关注,渴望及时了解。但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总是不能及时有效地公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时甚至是“捂”住、“堵”住追问、“拖”住处理,令人费解。(10月28日《深圳商报》)

  很多网友都有这样一种感觉,一些曾经引发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事件,在事发很长一段时间后,却迟迟等不到进一步的调查处理结果,即便有网友和媒体公开呼吁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公布事件“下文”,所得到的回答也往往是“正在调查”“很快公布”。可是等来等去,“正在调查”成了永远都在调查,“很快公布”成了永远都不公布。

  今年2月份,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炸塌事件,已经过去将近9个月,其调查处理意见仍旧迟迟不见公布;今年5月份,著名导演张艺谋涉嫌“超生”问题被媒体曝光,江苏无锡计生委宣称介入调查,但是将近半年过去了,仍旧没有下文;今年5月下旬,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2013年抽检发现的120批次镉超标大米,在经历了五六月份的媒体风暴后,有关部门对公众有关“镉大米”事件调查、处理的追问如石沉大海。

  今年以来类似这样的“烂尾新闻”,远不止以上这么几起。它们发生的地方不同,事件的内容不同,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经历了公众和媒体一番关注与热议之后,再也没有新的调查或处理结果被公布出来,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是,公众真的有那么健忘吗?这些事情真的能够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吗?

  以上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事件,或涉及安全事故的问责处理,或涉及社会的公平公正,或涉及食品安全,公众健康。往小了说,这些“烂尾新闻”的背后,寄托着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问,对食品安全的渴求,对生命安全的重视;往大了说,公众对这些社会热点事件的关注,更是在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公众对这些社会热点事件“求下文”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求下文”来督促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能够从这些热点事件中吸取教训,汲取经验;能够通过对违法违规违纪者的问责和处理,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反过来说,政府为了推卸责任,化解压力,放任这些曾经的热点事件成为“烂尾新闻”,甚至袒护一些违法违规违纪之人,也就意味着他们根本没有正视问题的存在,没有重视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那么,也就很难避免类似的事件不会再次发生,这才是最令人感到担心的。(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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