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点评 简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储气基础设施加速“补短板

2020-05-13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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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14日,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价格[2020]567号)(简称“《意见》”)从规划布局、运营模式、体制机制、政策支持、责任主体五大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优化规划建设布局,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运营模式,完善投资回报渠道;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市场运行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储气能力快速提升;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目标任务完成。其中,财政金融政策方面,《意见》指出,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储气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支持储气设施建设;支持储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储气项目发行项目收益债券。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储备能力不足等问题成为制约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行业健康发展的突出短板,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将提高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积极性,加速补足储气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从债券发行情况看,截至2020年4月15日,共发行1只储气调峰专项债券,为青海省地方政府于2020年2月25日发行,发行规模5.30亿元,发行期限为10年。此外,近期部分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加快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规划,长江沿线部分省份燃气公司也计划建设一批LNG接收站,随着更多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出台,年内储气调峰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以及LNG行业信用债发行将提速。

  2020年4月14日,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价格[2020]567号)(简称“《意见》”),从规划布局、运营模式、体制机制、政策支持、责任主体五大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财政金融政策方面,《意见》指出,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储气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支持储气设施建设;支持储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储气项目发行项目收益债券。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在国家能源体系中重要性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储备能力不足等问题凸显,成为制约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行业健康发展的突出短板。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就提出了“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峰值储备能力”。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一系列政策完善储气基础设施,如《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关于统筹规划做好储气设施建设运行的通知》《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专项管理办法》等。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能源安全储备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提然气储备能力。在金融政策上,2019年9月的国常会明确指出专项债可用于储气设施领域等能源领域。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储气能力建设进展整体偏慢,天然气储气库工作气量对消费量占比不足4%,远低于国际12%-15%的平均水平。在此背景下,出台《意见》有助于解决储气能力建设和运营中的瓶颈问题,促进储气设施加快建设。

  《意见》指出,一是优化规划建设布局,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国家发布年度储气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各地发布省级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明确重点建设任务,突出规模效应,优先建设地下储气库、北方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重点地区规模化LNG储罐等;加快建立并完善统一、规范的储气设施设计、建设、验收、运行、退役等行业标准。二是建立健全运营模式,推行独立运营模式,健全投资回报价格机制,完善终端销售价格疏导渠道。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优化市场运行环境,推进储气产品交易体系建设。四是,加大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储气能力快速提升。五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督促各方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天然气年消费量已超3000亿立方米,但2019年年底全国已建成储气库共26座,地下储气库总储气能力为190亿立方米,工作气量约95亿立方米,非国有、下游资本进入储气库建设领域,已建成LNG接收站22座,接收能力超过7000万吨/年,已建成储气库和LNG接收站主要分布于东部和环渤海地区。按照制定的任务目标,到2020年底前供气企业、燃气企业和地方政府要分别形成年销售或消费气量10%、5%和3天的储气能力,目前我国整体储气能力,尤其是内陆的储气能力距离目标仍有一定差距。2020是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之年,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将提高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积极性,加速补足储气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相关债券方面,截至2020年4月15日,已有发行1只储气调峰专项债券。该只债券为青海省地方政府于2020年2月25日发行,发行规模5.30亿元,票面利率3.16%,发行期限为10年,募集资金将用于青海省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三地的天然气储气调峰项目建设。根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共建站点6座,储气总规模2.51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约8.34亿元,计划于2020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在企业信用债券领域,目前公开资料未发现有储气建设和运营企业为储气项目而公开发行债券,随着更多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出台,LNG行业信用债券将迎来较大发展机遇。近期部分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加快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规划,长江沿线部分省份燃气公司也计划建设一批LNG接收站,年内储气调峰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以及LNG行业信用债发行将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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