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文章侵权:彼阳诉新浪案

2020-05-23 08:48

打印 放大 缩小

  审理结果:原被告双方在法庭开庭审理前达成和解,被告承认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162元,原告最后撤回起诉。

  2000年3月,原告以笔名“彼阳“创作了一篇名为《263侵权案:三方现身讨说法》的时事评论性文章。此文后来独家发表在天极网上,7月25日,新浪网科技频道以“来稿”方式刊载了上述文章。原告在发现新浪网刊载了上述文章后,三次向新浪方面发出电子邮件,要求新浪方面给一个说法,但迟迟未能得到答复,于是原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10月25日,原告授权律师发出“律师声明”,认为新浪未经原告许可而发表文章,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要求新浪方面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其后,中国新闻评论原被告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原告坚持要求原告支付经济损失4000元、而被告仅愿意支付稿酬1000元,最终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于2000年10月27日向法院起诉。

  2000年11月3日,被告公司中国区总经理、内容总监、法务总监等三人与原告代理律师再次进行协商。11月7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事后,被告履行了承诺,并在其网站上发表了致歉声明,原告随后向法院撤回了起诉。(编辑:离地七寸)

l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本文由中国评论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