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在编职工因不符合招聘要求被清退

2022-04-0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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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是事业编,为什么不给予我们应有的工资待遇?让我们签的企业合同里面没有写明以后的待遇福利保障,而且政府企业以后会被推向市场,到那时工资和福利更没有了保障,我们用什么来养活家庭?”这是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几十名原职工的心声。

2014年大兴安岭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在松岭区林业局工作的众多职工就被整体转隶安置调入2012年成立的公益性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大队,2016年被录入事业编并录入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平台并与镇政府签订了合同,王某就是其中一员。2018年松岭区将违规进入事业编的人员进行清退,但之后经过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为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王某及其同事也一直为该单位的事业编员工。

直至2021年6月,环境卫生管理大队与区园林绿化大队合并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也是公益性一类正科级单位,核定编制110名。这是王某等众多职工麻烦的开始。12月13日,王某等人就在会议中被政府领导口头通知,他们不符合《大兴安岭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里“事业单位逢进必考”的要求,因此被取消了事业编,要转到政府企业中去,市政建设服务中心的事业编职工只保留了38名。

看了文件,王某几人更疑惑了,虽然文件中有一系列要求,但这些都是面对社会招聘的,跟他们并没有什么关系。王某等人事业编制已被承认五年有余,在此期间并未提出王某等人事业编制不符合法律规范,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相关规定,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根据“三定”方案要求,应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治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面对上级领导的决定,王某等人要求对方出具正规文件写明根据什么将他们清退事业单位,并出具清退人员名单,遭到拒绝;他们又要求退回林业企业,也被拒绝;退而要求对方出具转到企业后的待遇和工资保障性文件,仍不被同意。

既没有正规文件支撑,又没有后续合同保障,王某几人怎能同意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清退了?因此,王某几人先后去松岭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未果,提起行政复议也被拒绝受理。

上级领导也奉劝几人不要在追究下去会,这样会让保留事业编的38个人也失去编制,其他事业单位还有个别身份存疑人员,王某几人的行为也会影响到这几个人,让我们不要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明明是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却被说成是“损人不利己的事情”,王某几人对此表示不满。

现如今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中保留事业编的38人均兑现了相应工资和待遇,2021年底每人还增资了一两千元并补发了一年的增资,而被撤销事业编待遇的王某几人则按照企业增资的补发,每月300元左右,相比之下王某几人的待遇少了一大截,之后的处境也可想而知。因此几人至今仍不肯签订企业合同,但这种做法好像惹怒了领导,自己的家人朋友开始频繁受到对方的“劝解”,“他们说这是大势所趋,签了合同就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了,还说胳膊拧不过大腿,这不就是威逼利诱吗?再说,以后的生活没了保障,我们怎么安稳过日子?”王某等人不敢相信这种话竟然出自领导之口。

改革是为了整合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更是为了职工群众利益最大化,牺牲职工群众利益的改革不是改革,在历届事业单位改革中,一直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因此松岭区领导口中的“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说法根本不能立足,更不要说没有正规的清退文件和人员名单,政府不公开、不透明的行为何来公信力,而后续的劝解说辞更令人生疑,到底出于什么目的众人都不得而知,但不管是去什么单位,王某几人想要的不过只是应有的的福利待遇保障而已,没有这些做生活支撑,何来谈“安稳的日子”?究竟“谁”能为最底层的劳苦职工正言?环卫工人被歧视的悲剧又将上演!

l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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