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女子被诈骗数百万 未追回一分钱

2022-04-2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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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名女子在6年间被熟人罗某诈骗数百万元,报警后几经周折,罗某最终被抓获并判刑。然而让受害者没有想到的是,罗某的归案并没有挽回她的损失,涉案的数百万元资金成了一笔糊涂账,不知去向。

李女士居住在贵阳市某小区,2010年底因停车与小区地下室保安罗伯银相识。罗伯银通过帮李女士做一些体力活与李女士熟悉,后发现李女士经济条件较为宽裕,便开始有目的接近李女士,并在李女士父母生病、去世期间帮忙照顾、料理后事,逐步取得李女士的信任。取得李女士信任后,罗伯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自2012年至2018年,虚构帮忙李女士购买、处置资产、母亲生病、自己涉嫌犯罪、帮忙李女士解决人身安全、征信等事实,诈骗李女士约700万元。

2020年12月,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判处罗伯银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此,这起诈骗案似乎画上句点,然而对于李女士来说,还远远没有结束。因被骗钱款未能追回分文,李女士背上数百万债务被银行起诉,陷入困境。

审计报告内容缺失数百万资金去哪了?

关于被骗钱款的去向,办案人员除口头告知“被罪犯挥霍了”外,再无其他。李女士查阅审计报告发现,报告仅罗列了她和罗伯银之间的流水情况,其依据明显来源于她向警方提供的所有流水和单据,而对于涉案资金流向未有任何说明,明显存在疏漏及篡改之处。李女士从知情人处获悉,警方办案人员只要求审计公司核查她与罗伯银之间的账目往来,而对于资金流向这个事关追赃挽损至关重要的环节则只字未提。

对于这样一份存在诸多问题的司法审计报告,李女士对其真实性和公正性提出质疑,但同时表示见怪不怪,“一个本不复杂的刑事诈骗案件,从报案之初就遭遇立案难,侦办过程中刻意回避对涉案资金的追查,数名办案人员受到处理,本身就能说明问题。”李女士认为,追赃不利与办案人员主观干扰办案及不作为脱不开关系。

2018年7月3日,李女士向市府路派出所报案,但一直未获立案,“办案人员不仅擅自更改笔录内容,还让与罗伯银是朋友的辅警参与案件,甚至在落实了罗伯银伪造证据后仍不予立案”。李女士说,案件移交南明分局后仍受到干扰,侦办警官不仅以办案时限为由开具不予立案告知书,更在侦办过程中对刑事案件提出了赔偿调解的说法。

直到2019年4月11日,在南明分局时任局长亲自督阵下,罗伯银被刑拘,此时距李女士首次报案已过去9个月,而罗伯银名下的十几辆豪车及三套房产,早已不知去向。直至案件移交法庭,对于李女士一再提出的追缴赃款要求,办案人员也只以“挥霍”二字作为答复。

在李女士锲而不舍举报下,部分参与案件的警员及辅警受到处分,有人被开除,有人被停职及行政记过,还有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然而在李女士看来,这是用普通行政处罚掩盖犯罪行为,相较于办案人员多人多次滥用职权、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的渎职犯罪行为,这样的追责力度显得过于轻描淡写、不痛不痒,关键还有更多人未受到惩处。而据她了解,被停职记过的王姓警官不仅在案件侦破期间用全款100多万购买装修了第二套房产,更被评为2020年度优秀民警,让李女士感到很讽刺。

是否团伙作案?

对于这起诈骗案,警方认定为单人作案,李女士对此持有异议,“纵观整个诈骗过程,有多人参与其中,其中涉及恐吓、威胁、殴打,更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明显是团伙作案”。

其中一个重要人物,是罗伯银的前妻向娟。李女士表示,向娟参与整个诈骗犯罪活动实施过程,不仅冒充自己配合罗伯银售卖房产,更指使他人用非正常手段将尚在质押期内的车辆偷偷盗走,种种事实清楚表明其是共犯。尤其是在购买山庄这个诈骗环节中,罗伯银出面诈骗钱财,向娟则掌管经济大权并维持山庄,将山庄作为进一步诈骗钱财的工具。向娟在这个诈骗环节和团伙中的地位及作用不言而喻。

另一个重要人物,至今身份未明。据李女士介绍,此人一直冒充中央领导手下工作人员,通过一个固定的手机号码与她联系,并多次进行恐吓威胁,为罗伯银及其同伙实施诈骗圆谎和提供支撑,目的就是要伙同罗伯银将骗局进行下去。然而,对于此人身份的核查,办案人员说法前后不一,“一开始说无权核查,后来又说因电话号码非实名制所以无法查找,中督组督办此案后,办案人员改口称经核查系电信工作人员所为,最后一次答复则是此人系罗伯银本人。”李女士认为,不存在无核查权限及无法查找之说,只是想不想查的问题。

还有一人,是罗伯银表妹胡琳,同时她也是派出所的一名辅警。受罗伯银唆使,胡琳指使其前夫到李女士家泼油漆,对李女士进行恐吓。很明显,“泼油漆”是罗伯银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犯罪行为过程中采用的犯罪手段,已属涉恶行为。然而,这一行为仅被警方判定为社会治安案件,且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仅对胡琳作出开除处分,未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罗伯银前女友陈志远亦参与其中。陈志远受罗伯银指使冒充律师助理,虚构罗伯银涉嫌行贿受贿被遵义警方扣押,需50万打点费用的事实,向李女士索要钱财。李女士将30万元打入了陈志远的银行账户。然警方以没有她与罗伯银分赃凭据为由,认定其不涉案。

罗伯银在实施诈骗过程中,曾经多次向李女士提供她久不联系的朋友、熟人的照片及个人身份信息,以便李女士能确认且联系上他们,向他们借钱。李女士质疑,作为普通公民,罗伯银如何获取到这些信息?这个多次为罗伯银非法提供他人身份信息者,亦是其团伙成员之一。

除了以上五人,李女士称还有数人不同程度参与其中,但在侦办过程中,执法部门一直在回避这起诈骗案中同案犯的认定。直到案件提级重审后,罗伯银前妻向娟也只是以藏匿赃款赃物罪名于2021年7月被逮捕。而关于向娟所涉藏匿赃款金额,警方曾告知约有20多万,然检察机关向法院移交案件时,数额仅1.7万,且分局领导提及的向娟售卖用赃款购入的房产所得100多万,在案卷中未有任何记录。

被诈骗诱导贷款面临银行起诉

李女士被诈骗款项的其中200多万是从小贷公司贷款所得,罗伯银采用“杀猪盘”式的诈骗手段,迫使李女士贷款,继而又骗李女士将所有款项直接打入其账户。整个过程中,李女士没有得到一分钱,却承担了巨额债务。

贷款的其中两笔是由平安银行和中信银行放款,案发后,李女士相继被两个银行告上法庭。期间警方多次就贷款涉及诈骗与银行沟通,中信银行一度撤诉,但时隔一年多又对这笔贷款提起诉讼。而平安银行通过法院查封了李女士的银行账户,并划扣了李女士唯一赖以生存的工资。

已被定性为诈骗,却仍遭到银行起诉,李女士无法接受,“何况银行在审批发放贷款时存在违规操作。”李女士表示,这两笔贷款都是通过小贷公司完成,并非直接从银行贷出。在申请这两笔贷款时,自己已背负高额债务且有逾期行为,银行仍通过审查并直接把贷款打进罗伯银账户,其本身就存在问题。

因赃款赃物至今分文未被追回,令李女士陷入各种债务、官司纠缠,终日不得安宁。时至今日,李女士仍收到银行催缴短信,并遭到贷款公司骚扰、威胁,寝食难安,工作和生活均受到严重影响。

一个事实清晰的诈骗案,几经周折才获立案,拒绝退赔的罪犯却因公诉书所称“认罪态度好”被轻判,即使成为中央督导组的抄告案件,仍未能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李女士只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并公正处理,最大程度挽回其经济损失。

l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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