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唯论文”不等于“唯教学”

2019-08-0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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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某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不唯论文”,无一篇论文、无一分科研,只因“教得好”也能评教授,上了热搜,引发高教界的热议。

  支持者认为此举为分类评估,克服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唯论文”,改变了“重科研、轻教学”的现状,有助于高校教师回归教学本位,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诚然,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不能“唯论文”。“唯论文”的职称评审将高校教师的主要精力引向“文”上,“重科研、轻教学”,错误地认为“教学是良心活、科研是用心活”,把主要心思放在“科研”上,教学上不用心、不走心,饱受诟病。

  不 “唯论文”并非“不要论文”“不要科研”。事实上,不分析学情,不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也很难教得好。《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苏职称〔2017〕4号文)规定,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一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为副教授、教授资格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

  此外,无论是研究生、本科生,还是专科生,都要写毕业论文。如果高校教师自己不写论文,不能掌握学科的前沿,不把握学科研究的热点,想要指导好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也很难。要指导好学生毕业论文,高校教师自己也应写论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七条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教师应“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教授、副教授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评论网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可见,科研能力及科研成果是高校教师任职的必备条件。论文是衡量高校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其实,“教得好”也能产生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既然是“教得好”,一定会有独到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把这些“好”的方法和模式总结出来、提炼出来,撰写成论文,发表出来,也可以供同行学习和借鉴,推而广之。

  “教得好”是评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社会服务型等各种类型教授的必备条件,这早已成为共识。“教得不好”,不管评什么类型的教授,都是不合格的。《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苏职称〔2017〕4号文)规定:“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这是各种类型教授资格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

  不 “唯论文”不等于“唯教学”,而是要综合评价。凡事不能走极端,不能从“唯论文”极端走向“唯教学”极端,以此来证明不再“唯论文”,更不能把极端当标杆。去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文),强调指出“深化高校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全面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给高校教师评价指明了方向,不 “唯论文”并非“唯教学”,而是要对高校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进行综合评价。

l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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