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积累作文素材(时事篇)

2019-12-06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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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9日下午,爱狗志愿者在河北廊坊市煎茶铺镇荣乌高速北发现一辆贩狗车,在报警无效后,为阻止贩卖者,志愿者“抱必死决心”驾驶面包车正面拦截,结果被贩狗车撞行10余米,致使面包车上3名志愿者受伤。

  一场看似无畏、勇猛的拦车行为,不但造成了该高速路段的长时拥堵,其行为本身已经严重违法。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要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也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好在运狗车司机刹车相对及时,否则,不但被撞面包车中的3名志愿者可能会重伤或者死亡,倘若志愿者拦截运狗车的时候,波及到其他道上车辆,造成严重公共交通事故,爱狗志愿者们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纵观近10年,国内爱狗人士极为活跃。类似的在高速公路上跟踪、追逐运狗车的事件也曾被媒体报道过多次。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拦截更为惨烈,志愿者似已抱必死之决心,驱车直接跟运狗大货车对抗。评论网而这一撞的结果不只是“车报废了,人也不行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已经越过了法律的底线,同时也将”爱狗、救狗“这个本身就带有争议的行为再次推往的风口浪尖。

  也许这件事在很多爱狗人士看来,充满了悲情,他们可能还会为拦截运狗车的志愿者点赞、流泪。不可否认,在现有的法律下,爱狗人士很多时候根本无法实现他们拯救狗的愿望。因为,事实上,中国还没有真正能为他们的行为提供法律保障的《动物保》。比如此次事件中,几名爱狗志愿者虽多次报警,却得不到法律的帮助。由此可以揣测,也许正是因为法律上的弱势,从而激化了爱狗人士的不满情绪,导致他们在选择关头偏向了”玉石俱焚“。

  然而,他们的遭遇可以理解,但他们的做法绝对不能被认同。此次,他们自己来“执法”侥幸尚未伤及无辜。但下一次,也许就是一场特大交通事故。

  而反观爱狗人士自身行为,很多时候,他们已处于违法边缘,无论是逼停运狗车,还是围攻运狗司机,很多志愿者的行为早已备受争议。

  然而因为志愿者人数多,道义上似乎也占优势,在法不责众的前提下,很多时候爱狗志愿者的一些游走于法律边缘的行为,最后都不了了之。当然,也仅限于此,因为这些志愿者的诉求是不可能满足的,毕竟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由此可见,要想真正杜绝爱狗人士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因无力而采取过激行为,必须加快对于相关意见的收集,开展讨论,尽早出台能够保证无论爱狗人士还是大众都足以用来维护自己权益,满足双方诉求的动物保护相关法律。

  这些具备超强行动力的志愿者,很多时候让人敬佩。但是,他们同时也处在困境中,如果干预行动越界,就像这一次撞车拦截一样,就涉嫌违法。他们当然渴望救狗行动能够成功,但是如果真的成功了,几十上百只大型狗,接下来的善后也会成为巨大的难题。几年前,媒体曾跟踪报道一车被拦下的狗的命运,它们被集中安置,缺人照管,食宿不佳,感染疾病,成批死亡。如果不能和人生活在一起,这些作为宠物的狗,死在这样的安置地和屠宰场,有什么区别?

  这些志愿者的心理状态很值得考究。那是一种只有者才有的:解放全狗类,而自己往往不会得到实际的好处。或许,这些志愿者曾有过丢失爱犬的体验,但是,就媒体报道的案例来看,绝大多数救狗的志愿者,都不是单纯为了救自己的狗。他们着迷的,只是救狗本身:这是正义的,也是充满爱心的。他们的行动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而这种争议,则强化了他们内心的正义感。

  中国人的生活普遍糟糕,中国狗的生活,也好不到哪里去。除了高速上“抱必死之心”的河北志愿者,媒体也报道了甘肃一位退休女教师“狠心卖房产,养240只流浪狗”的新闻,这一组图片新闻,在腾讯网上的评论超过2万条。相比于在高速路上的蛮干,这位女教师的做法当然更值得敬佩,一年花掉10万元,她靠一己之力照顾着这些流浪狗——即便如此,持负面评价的网友仍有很多。这种对狗的热爱,因为极端,也刺激了公众情感。

  天津的张女士,是这次河北拦狗行动的新闻当事人。她的金毛犬在小区走失,进入寻狗群之后,她慢慢接触到了这次行动的河北省志愿者。金毛是一种大型犬,虽然温顺,但是按照养宠物的管理办法,狗主人在遛狗的时候,应该用绳子拴牢,时刻把它置于自己的监控之下。很明显,张女士的狗在走丢之前,处于自由状态,在它从小区溜走之后,才到了狗贩子的网络之中。

  一个现实是,除了极少数被狗贩子割掉绳子直接盗走外,大部分走丢的狗背后,都有一个不合格的主人。随着城市化的推进,那种都市人特有的孤独,需要宠物来慰藉,大城市中养狗的人越来越多,这也促进了中国狗类的大繁殖。这次河北志愿者把狗拦下之后,相关志愿者在网上发布的呼吁帖,是让河北、天津的丢狗人士,“快去现场寻找自己的孩子”,足以看出人们对狗的感情。但是,就现场图片来看,车里都是大型犬,可以说,在丢失之前,大部分狗主人都是不拴绳的,已经违反了城市养狗的规定。

  不能否认,这些狗主人是真爱狗的,但是,他们养狗更多在乎的只是自己的感受,而很少考虑社区的公共利益。与高速追逐运狗车这种极端事件相比,城市小区中养狗人士对公共利益的破坏,真是随处可见。大狗在道路上横冲直撞,那些怕狗的老人和小孩往往惊呼连连,狗主人往往流露出宠爱的表情:“它很乖的,从来不咬人……”我所生活的小区中,草坪上狗粪随处可见,停车场也常有大滩狗尿,每次看到这样的场景,就会感叹:你们养的狗,不好好看管,丢掉也不让人同情。

  不合格的养狗人与高速路上违法拦车的志愿者之间,有相同的逻辑:只在乎自己爱与感受,不在乎公共利益。因此,不牵绳的遛狗者,最终发展成为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者,也是理所当然的。对这些极端爱狗人士,网友的指责往往是他们“爱狗不爱人”,其实,他们不是“不爱人”,而是完全不顾公共利益,他们爱的只是自己。中国若有一部《动物保》,首先被制裁的,应该是大量不合格的“爱狗人士”,如果你们都能拴好狗,狗贩子也就没什么机会了。(张丰)

l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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